整治目标
2018年龙南铁皮棚怎么拆?怎么补?你关心的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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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皮棚
可谓是城乡的一道“疮疤”
这不仅影响城乡环境面貌
而且安全隐患巨大
必须加以整治!
日前
《龙南经开区各园区和县城建成区违规搭建
铁皮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该《方案》对整治时间、整治范围
整治标准、补助拆除等作了明确规定
快跟着小编去看看吧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拆除、整改经开区各园区、县城建成区违规搭建铁皮棚,使经开区各园区、县城建成区建(构)筑物安全美观、色彩协调、整洁规范、管理有序,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
1、经开区:经开区各园区网格和未列入网格管理的里仁园区。
2、城区:县城建成区各网格覆盖区域。
注:以上区域已列入2018 年棚改范围的区域和未纳入“城区”网格管理的龙南镇区域除外。
(二)整治标准
全面整治(拆除、改造)全县整治范围内的违规搭建铁皮棚,其中蓝色铁皮棚全部拆除,其他颜色的铁皮棚可按照与周边建筑和环境相协调的原则予以拆除或改造。对所有从事制作、加工、安装铁皮棚的企业或门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全覆盖教育,对继续违法违规制作、加工、安装铁皮棚的企业或门店严肃处理,从源头上坚决遏止违规搭建铁皮棚的现象。
整治时间
2018 年9 月1 日-10 月31 日为集中整治时间,之后为常态化整治时间。
有关整治规定
(一)2017 年7 月-8 月未按照有关规定整治到位的铁皮棚继续列入此次整治范围,由所在网格整治到位。
(二)经开区各园区、县城建成区各网格整治范围内已经合法程序审批的铁皮棚可以保留,但已经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市貌的,或有安全隐患的,应当拆除或改造;已审批但未按审批方案(文件)建设的,应当拆除。
(三)违规搭建铁皮棚下面的承重墙(物)体属违章建筑的,业主应将铁皮棚和墙(物)体同时拆除。业主拒不配合拆除的,由指挥部拆除组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拆除公司强制拆除清理,网格负责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四)合法用地或建(构)筑物上的违规搭建铁皮棚拆除后,确有防漏、隔热等需要的,可以改造成“坡顶”。具体要求:符合技术规范,没有安全隐患;“坡顶”最高点不超过1.5 米,没有超面积建设;将铁皮棚更换为琉璃瓦、陶瓷瓦或质量较好的树脂瓦、油毡瓦,坡面材质和色彩与周边建筑协调,没有影响城市景观;需要的排气、排烟、排水、避雷等设施安装到位,没有侵害他人利益。
(五)合法房屋露台上确因防漏、隔热、晾晒等需要搭建的违规铁皮棚,可以使用玻璃、不锈钢等与周边环境协调性较强的材料对铁皮棚顶进行改造,但四周不得封闭。
(六)园区合法用地上厂区内部架设的过道顶棚、停车棚等,不影响园区区容区貌的可以保留,但交通、江河沿线的必须拆除或改造;颜色与周边不协调的,应当拆除或改造。园区合法用地上的大型钢架结构厂房,经研判组认定属企业设计要求的,可以保留。
(七)2018 年6 月30 日后新增的铁皮棚(以违规搭建铁皮棚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航拍图为准)一律拆除。
(八)龙南镇辖区内未纳入“城区”网格管理区域的违规搭建铁皮棚的整治,按照农村系列整治规定执行。
(九)补助拆除工资。经开区各园区、县城建成区违规搭建铁皮棚,按规定时间拆除并清理到位的业主,可按复核公示面积(以投影面积计算)1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拆除工资,逾期不补。业主委托整治工作组(网格)代行整治的,整治工作组可代使用此笔款项。整治工作组(网格)要求指挥部拆除组整治的,不予整治工资补助。
家有铁皮棚的
请积极支持、配合铁皮棚拆除
为共建美好龙南做一份贡献!
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
整治铁皮棚这道城市“疮疤”,
需要每一位龙南人共同努力!
一起转发扩散这条信息,
支持2018年龙南“铁皮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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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违规搭建铁皮棚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曾钰
审核:凌虹 左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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